三亚市畜牧兽医局近日印发《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三亚户籍养羊户及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在三亚辖区内从事养殖的养羊场,按11个等级对单个补贴对象即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直补,存栏601只以上的,每个补贴对象补贴12万元。具体如下:
补贴标准
按11个等级对单个补贴对象即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直补,其养羊补贴标准分别为:
(1)存栏100—150只,每个补贴0.5万元;
(2)存栏151—200只,每个补贴1万元;
(3)存栏201—250只,每个补贴2万元;
(4)存栏251—300只,每个补贴3万元;
(5)存栏301—350只,每个补贴5万元;
(6)存栏351—400只,每个补贴6万元;
(7)存栏401—450只,每个补贴7万元;
(8)存栏451—500只,每个补贴8万元;
(9)存栏501—550只,每个补贴10万元;
(10)存栏551—600只,每个补贴11万元;
(11)存栏601只以上,每个补贴12万元。
补贴条件
主要扶持三亚市辖区内符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实施方案通知》(三府办〔2016〕335号)等相关规定的养殖场(户)。2018年现有集中饲养山羊存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具备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栏舍和相应的粪污处理等设施,且要确保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有必要的养殖从业人员。
存在以下问题的不得给予补贴:
(1)排污设施差,污染治理不达标;
(2)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3)处在禁养区域内;
(4)不接受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的强制免疫。
补贴程序
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会同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或居畜牧兽医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春秋防免疫情况,开展规模养殖现有存栏山羊的调查、统计、核实,核查结果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局务会议讨论,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统一以转账或“一卡通”等形式直接拨付。
补贴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养殖专业户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存折账号。
实施期限
2018年6月1日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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