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上午,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我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并对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进行解读。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马有祥一同出席发布会。
于康震介绍,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有力保障了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供给,为农牧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我国每年生产肉蛋奶1.5亿多吨,产生畜禽粪污约38亿吨,有40%未有效处理和利用,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意见》的印发,对于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问:规模养殖场的拆迁可能会影响养殖户的收入,该怎么保护他们的利益呢?
于康震对此表示,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例如,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或者采取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简单化方式。他们没有很好地统筹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导致部分养殖场户的利益受到损害。他认为,出现这种偏差,思想根源就是没有很好地坚持辩证思维和两点论,遇到什么事情就走极端。于康震表示,针对这种现象,《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具体说来有这么几点:
一是不该禁养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为此,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按照标准划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以此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的极端片面做法。
二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等。在这些区域从事畜禽养殖,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比较大,该拆的要拆,该迁的要迁。但是,要充分照顾到养殖场户的合法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这就是《意见》的宗旨。
三是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是畜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所以也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造成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所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于康震说,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能简单地今天提出要求,明天就要达到,这显然不客观,也不现实。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马有祥介绍,今年中央安排专门资金,支持100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集中投入,全面实施,确保治理一个成功一个,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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